广西外国语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时间: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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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外国语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教思政〔2014〕2号)和《广西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4-2017)》(桂党高工宣〔2014〕3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我校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地位作用日益凸现。但从总体上看,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人员配备不到位、职责不够清晰、职业前景不够明确、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与学校发展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还不够匹配,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进。

  二、总体思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总体要求,遵循“科学化管理、专业化培养、多样化发展”的建设思路,根据辅导员队伍自身特点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在选聘配备、管理考评、教育培养、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推动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一)科学化管理。

进一步明确辅导员角色定位和岗位职责,完善选聘配备和管理考评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注重人文关怀,从辅导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为辅导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体现人性化管理;加强辅导员团队文化建设,增强辅导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辅导员自主化管理。

(二)专业化培养。

不断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坚持面上培训和骨干培养相结合,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重点培养一批职业化、专家型辅导员,形成队伍的骨干核心,建设合理的人才梯队。

(三)多样化发展。

理解并尊重辅导员队伍的成长发展需求,引导辅导员把个人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的整体目标结合起来,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积极搭建学生工作系统内部交流的“小循环”和校内各系统之间的“大循环”,促使辅导员队伍在流动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

  三、目标定位

  总体目标:围绕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中心任务,健全体制机制、严格选聘配备,优化素质结构、完善培养体系,增强职业认同、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队伍。

  ——队伍总量的主要目标: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关于辅导员的选聘配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配足辅导员。

  ——队伍结构的主要目标:提升学历层次,到2020年专职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90%.队伍的性别、年龄、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比例趋于合理。

  ——素质培养的主要目标:形成引领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建设学习型辅导员团队,100%专职辅导员接受过岗前培训、系统轮训和专业培训,培养若干名在区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型辅导员。

  ——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在“高进、严管、精育、优出”四个关键环节上构建长效机制,为辅导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真正让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四、主要举措

  (一)优选高进计划

  1.配足辅导员。按照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不高于1:200的比例配足辅导员。

  2.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新聘专职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在选聘辅导员时要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新聘青年教师和干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时,必须具有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3.加强大学院管理力量配备。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要设置1名专职从事党团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

  (二)素质提升计划

  1.完善专业化培训体系。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内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积极参加部、区、校多层次培训和岗前、日常、专题、骨干研修等多类别培训。确保2020年之前我校每1名专职辅导员参加1次以上自治区级培训。同时每年选派至少1名骨干辅导员到区外高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跟班学习。

  2.明确专业化培训内容。以辅导员发展需求和工作需要为导向,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辅导员工作实践,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和有关辅导员职业知识内容的要求,加强辅导员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培训。同时建立辅导员工作案例库,丰富教学内容。每年校级培训不低于32学时。

  3.加强专业化培训考核。完善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把辅导员培训情况作为辅导员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类辅导员培训的质量监控。

4.提升学历层次。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各种优惠条件。

    5.提升科研水平。鼓励和支持一线辅导员开展德育前瞻性研究,推动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

  (三)激励管理计划

1.明确岗位职责。修订《广西外国语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明确辅导员岗位应承担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在内的八大职责。大力推进学生事务管理,鼓励支持各二级学院依托分团委、学生会建立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将辅导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2.完善考核制度。组织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宣传和表彰力度,使广大辅导员获得实现价值的自豪感、奉献教育的成就感、社会承认的荣誉感。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可作为辅导员破格提拔的重要依据。制定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辅导员淘汰退出机制,发挥好奖惩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辅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职业发展计划

  1.继续强化辅导员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落实双重待遇,实现双线晋升。把辅导员作为我校党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根据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建立辅导员与校内专业教师、党政管理干部的交流机制。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届满的,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的条件和志向,要有计划地定向培养。既可以进一步加以培养,继续留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也可以在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下输送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岗位。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予以重点培养,逐步提拔到各级领导管理岗位上。

2.拓宽职业化发展方向。鼓励辅导员往学生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发展指导、网络思政、学生法律事务咨询、学生事务管理等职业发展方向,引导辅导员走职业化发展之路,鼓励他们成为职业型、专家型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把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人才强校的重要举措。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要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统筹整合,构建全员育人格局,实现队伍整体优化,做到辅导员队伍与全体学生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其他专业课教师的相互支持,辅导员岗位与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岗位的相互配合,形成全校关心和支持辅导员工作的有利环境和氛围。

(三)考核评估,推动落实。

建立专门的督导评估体系,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作为人力资源部、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